校园警示:教师廉洁自律“十不准”,守护教育净土,共筑学子未来

2026-08-28 0 阅读

在教育这片神圣的净土上,教师是播种希望的园丁,是塑造灵魂的工程师。他们的言行举止,不仅影响着学生的成长,更关乎着社会的未来。为了守护这份纯净,弘扬师德师风,以下列出“教师廉洁自律‘十不准’”,旨在引导教师们恪守职业道德,共同为学子们筑梦未来。

一、不准违规收费

教育是公益事业,教师应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向学生或家长收取费用。这不仅损害了学生的利益,也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

二、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应以爱心和耐心对待每一位学生,严禁使用体罚或变相体罚,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营造和谐的学习氛围。

三、不准泄露学生隐私

学生的个人信息是隐私,教师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他人,尊重学生的隐私权。

四、不准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物

教师应以清正廉洁的形象示人,不得收受学生及家长的钱物,避免因利益关系影响教育教学工作。

五、不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六、不准参与有损师德师风的活动

教师应自觉抵制各种有损师德师风的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七、不准在教学活动中搞有偿家教

教师应遵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在校外进行有偿家教,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八、不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教师应自觉抵制各种不正当利益,维护教育公平。

九、不准违反教学纪律,擅自离岗

教师应遵守教学纪律,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影响教育教学工作。

十、不准散布有损国家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教师应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总之,教师廉洁自律“十不准”是每位教师应遵循的行为准则。让我们共同努力,守护教育净土,为学子们筑梦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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