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津市纪委市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天津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新决议,旨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护航城市清风,共建廉洁家园。以下是对这些新决议的详细介绍。
一、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天津落地生根
新决议强调,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两个维护”的监督检查。具体措施包括:
- 建立政治监督清单:明确政治监督的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 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定期对政治生态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二、深化纪律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新决议提出,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强化纪律执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具体措施有:
-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廉洁文化建设等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
新决议要求,要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具体做法包括:
- 完善监督体系:构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派驻监督责任和巡视巡察监督责任有机衔接的监督体系。
-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针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四、深化体制改革,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新决议提出,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 完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加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为反腐败斗争提供制度保障。
- 加强与其他监督形式的衔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与审计、财政、统计等监督工作的有机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五、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新决议强调,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具体要求包括:
-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 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其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通过这些新决议的实施,天津市纪委市监委将继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共同建设廉洁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