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城市。作为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旅游城市,十堰市拥有众多的检察院机关,分别负责不同区域的检察工作。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十堰市各区域检察院的职能与地址,让您对这些机关有更深入的了解。
1.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
职能: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是十堰市最高级别的检察机关,负责对十堰市辖区内的一级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批准逮捕、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职责。
地址:
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路2号
2.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
职能: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对丹江口市辖区内的一级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批准逮捕、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职责。
地址:
丹江口市六里坪镇人民东路2号
3. 竹山县人民检察院
职能:
竹山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对竹山县辖区内的一级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批准逮捕、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职责。
地址:
竹山县城关镇人民东路18号
4. 竹溪县人民检察院
职能:
竹溪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对竹溪县辖区内的一级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批准逮捕、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职责。
地址:
竹溪县水坪镇人民东路18号
5. 房县人民检察院
职能:
房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房县辖区内的一级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批准逮捕、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职责。
地址:
房县城关镇人民东路18号
6. 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
职能:
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对神农架林区辖区内的一级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批准逮捕、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职责。
地址:
神农架林区木鱼镇人民东路18号
7. 谷城县人民检察院
职能:
谷城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对谷城县辖区内的一级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批准逮捕、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职责。
地址:
谷城县谷城街道人民东路18号
8.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
职能: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对荆门市辖区内的一级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批准逮捕、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职责。
地址: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东路18号
以上就是十堰市各区域检察院的职能与地址,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今后的日子里,这些检察院机关将继续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权益发挥重要作用。